新闻中心

2023年湖南推拿临床科研人才高级培训班顺利举办 2023-09-27 适宜技术 赋能基层丨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社区与乡村医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暨2023年第二期“湖湘中医大讲堂”活动圆满结束! 2023-09-26 湖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专家组莅临我会进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2023-09-22 学习单声精神 弘扬爱国主义——学会党支部组织观看爱国主义题材电影《单声》 2023-09-22 喜报!我会推荐的王杨教授荣获第十二届湖南省青年科技奖 2023-09-22 学会党支部开展反诈题材电影《孤注一掷》观影主题党日活动 2023-08-25

通知公告

〔2023〕函19 关于拟提名2023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项目的公示

各市州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理事单位:根据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中西会发〔2023〕195号)文件要求,我会从2022年度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获二等奖以上项目中,按排名顺序择优推荐,拟提名2023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4项。现予以公示(学会官网:http://www.hacm.org.cn)。对获奖项目如有异议,须在公示之日起五天内向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提出书面意见。(联系地址:省卫健委综合楼409室,电话:0731-84822174  15387557378) 附件:拟提名2023年度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科学技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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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7号 关于举办养生保健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颈肩腰腿痛适宜技术研讨会的通知 2023-09-15 2022年度湖南省中医药学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2023-09-04 公示 2023-08-28

学术动态

〔2023〕74号 关于举办中医护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全省中医护理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理事单位、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学会学术活动安排,我会定于2023年10月中旬在长沙举办中医护理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全省中医护理管理培训班(项目编号:BT232729002)。本次会议由我会中医护理专业委员会主办,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0月18日~10月22日。10月17日14:00报到,18日~22日学术会议。二、会议地点长沙时代华瑞大酒店(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459号,电话:0731-81813888)。三、会议内容(一)湖南省中医护理科普演讲比赛(二)学术交流1.中医护理事业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2.党建引领医院护理事业高质量发展;3.中医护理科普创新与实践;4.中西医结合护理案例写作要点及核对清单;5.护理人员分层次人才培养策略;6.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提升护理专科服务能力;7.中医适宜技术在临床护理的应用;8.基于循证的中医护理创新与实践。(三)工作坊“芳香物语,静待花开”中医芳疗工作坊。四、参会对象本专业委员会会员代表、委员;各市州、县市区卫健委(局)中医护理专干;各中医(民族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等中医医疗机构护理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及护理骨干。五、收费标准会务费8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交通费及住宿费用回单位报销。六、其他事项1.本次学术年会期间将举行湖南省中医护理科普演讲比赛,参赛人员应为参加本次学术年会的中医医疗机构护理人员。2.参会人员需在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平台(https://hnzyjxjy.top:4071/pdsci/)及小程序(见附件5)注册并按要求全程扫码并参加考核与评价后可获得省级I类学分。学分作为参加中医护理管理培训的依据。3.请各相关单位作好报名组织工作,并于10月8日前扫二维码填写报名回执。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唐  燕:18229924611        刘  彬:1597417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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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73号 关于举办社区与乡村医学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暨2023年第二期“湖湘中医大讲堂”的通知 2023-08-29 〔2023〕72号 关于举办推拿专业委员会推拿临床科研设计及项目实施管理学习班暨推拿临床科研人才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2023-08-29 〔2023〕69号 关于举办虚证与老年病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老年衰弱中医规范化诊疗研修班的通知 2023-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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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省科协《湖南省科协所属学会重大事项报告指引(试行)》及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行为,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经学会秘书处讨论,并报请会长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法合规开展学术活动分支机构开展的学术活动是学会重大活动的组成部分,学会重大活动需作为重大事项向省民政厅、省科协有关部门报告。请各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要坚持组织规范、财务合法、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广泛的原则,并在活动前做好报告。报告材料如下:1.活动方案(含合办、承办、协办方名单);2.会议议程(含授课专家名单,知名专家特别标注);3.财务预算方案;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2.不得对活动主题、规格、出席人员等进行虚假宣传;3.不得强制要求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4.不得开展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5.不得以各种名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6.未经授权,不得以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二、按时按质完成换届选举分支机构按期换届是学会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推动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此项工作实现新老交替,注入新的活力,保障可持续发展。请涉及换届的分支机构依照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抓紧推进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1.换届工作由拟任主任委员负责筹备,拟定的换届工作方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2.原主任委员出现调离挂靠单位或退休等情况且不宜继任主任委员的,换届工作由挂靠单位负责筹备,拟定换届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三、依规依纪完成合并调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调研学会工作时提出的优化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的分支机构、提高学术质量等意见,学会制定了专业委员会换届合并(调整)方案,请涉及合并的专业委员会根据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由拟挂靠单位组织协商,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具体合并方案交学会审核。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合并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原则及要求如下:1.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不合格(或综合评分排名后十位)的分支机构将纳入待换届合并(调整)范畴;2.原则上小专业并入大专业,或以中华中医药学会已有分支机构名为首选;3.拟任主任委员需符合《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任职条件,并综合考量本人临床或学术影响力、所在单位资质和实力,以及曾任主任委员职务的分支机构运行状况;4.拟任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拟挂靠单位推荐。
〔2023〕2号-关于专业委员会2023年待换届情况的通报 2023-02-01 〔2023〕37号-关于同意中医药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更名的批复 2023-05-18 关于推荐中医药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函 2023-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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