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73号-关于公布“湘杏培优计划”临床研究支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理事单位、各专业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推动湖南省中医药与中西医结合领域科研创新,培育中青年临床研究人才,根据《关于申报“湘杏培优计划”临床研究支持项目的通知》(湘中医药会字〔2025〕36号)要求,经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及学会审定,现确定2025年度“湘杏培优计划”临床研究支持项目名单(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概况
本次立项聚焦围术期管理与重症,消化,呼吸、耳鼻喉与皮肤,其他慢病领域,共立项重点项目6项、普通项目7项,合计支持经费60万元。
二、项目管理要求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预期成果,现将有关管理要求明确如下:
(一)经费管理:项目经费须严格用于批准课题的临床研究工作,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二)研究时限:项目执行期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计算,原则上为1年(至2026年8月20日)。
(三)过程管理: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方案开展研究工作。需按要求提交项目中期进展报告及最终结题报告。学会将适时组织中期评估检查。
(四)成果管理:项目研究产生的论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湘杏培优计划”临床研究支持项目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五)重要事项变更: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研究内容、负责人、完成时限等重大调整,须及时向学会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变更。
三、其他事项
项目经费由扬子江药业集团支持,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立项项目的支持、指导与监督,提供必要的研究条件保障,确保项目按计划高质量完成,为推动我省中医药与中西医结合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项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请与学会学术部联系。
联系方式:张 博 0731-84822174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楼4楼41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