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5号-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分支机构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各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落实民政部、中央社会工作部等《关于加强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推动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民发〔2024〕43号)和省民政厅、省科协近期出台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会现有分支机构运行情况,经学会第七届理事会(扩大)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部分分支机构进行优化调整(合并或撤销)。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并分支机构
(一)骨科专业委员会和骨伤科专业委员会合并;
(二)中医基础专业委员会和基础理论专业委员会合并;
(三)心身医学专业委员会和精神疾病专业委员会合并;
(四)男科专业委员会和性与泌尿生殖医学专业委员合并。
二、撤销分支机构
(一)营养与健康专业委员会;
(二)微创及内镜中医全程管理专业委员会;
(三)民间特色诊疗技术专业委员会。
请各相关挂靠单位认真组织落实到位,原则上在2026年6月30日之前完成分支机构优化调整工作。
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