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专家库的通知
各专业委员会、各理事单位:
为加快人才信息化建设,彰显专家风采,展示专家特长,使之在学术活动、科技评审、继续教育、技术咨询等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经研究,学会决定建立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学术端正、公平公正,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二)在本专业或本学科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临床影响力,录入者原则上为正高技术职称。
(三)凡属我会会员,从事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医疗、药事、护理、医技、检验、教学、科研、管理、出版、生产与经营工作,具有正高技术职称的专业人士,均可申请录入本专家库(包括从事中医药生产经营工作尚未评定职称的企业或公司主要负责人,从事管理工作尚未评定职称、副处级及以上人员)。
(四)录入专家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以在职为主;知名专家可酌情放宽;国医大师、省级以上名老中医不受条件限制。
二、申报材料
(一)凡符合条件者请如实填写《专家库个人信息采集表》,填报内容详实,真实准确;请各有关单位予以大力支持,积极推荐,由所在单位(或所在专业委员会)汇总后统一上报至我会。
(二)截至时间:2023年5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其他事项
(一)学会组织的、推荐给政府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开展各类评审工作的专家,原则上从本专家库中抽调。
(二)学会将通过广泛征集、严格遴选、规范入库、定期更新等工作不断完善专家库。
(三)学会负责专家信息的更新和保密,如工作需要向社会公开,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娇 0731-84822174 15387557378
电子邮件:hnzyyxhlj@163.com 邮 编:410008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雅路30号省卫健委大楼1506室
附件:https://www.hacm.org.cn/uploads/20230418/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专家库信息采集表.xlsx.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