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会新闻宣传工作,增强学会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接受广大会员对学会工作的监督,为学会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闻发言工作遵循的原则。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维护学会的工作大局,促进社会稳定和学会发展。
2.对外发布新闻须具有新闻价值,体现学会的指导性、公开性、时效性。
3.新闻发布的内容要准确、及时、公正、严肃。
二、新闻发言人
第一发言人:学会秘书长
第二发言人:学会副秘书长
三、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1.为学会新闻发布会提供新闻信息和相关资料,根据学会授权,负责主持或参加学会有关的新闻发布会。
2.负责组织管理学会的新闻发布工作。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发后2个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发言稿,报学会党支部审批。
3.负责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地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记者、审阅新闻稿件等具体工作。未经学会党支部授权或同意,其他任何人不得向新闻媒体公布有关事件的情况。
四、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
1.学会的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
2.学会当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
3.对一定社会影响的重要活动、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公共卫生等事件。
4.其他需要发布的事项。
五、新闻发言稿的制审程序
1.起草。新闻发言初稿一般由新闻发言人起草,业务性较强的由有关部室起草。
2.修改审定。起草的新闻发言稿根据学会主要领导批示进行。
3.归档。使用后的新闻发言稿,由学会综合部立卷保管。
六、新闻发布的时间、方式与范围
1.发布范围
一般邀请省市各主要新闻单位参加。
2.发布时间
可根据需要不定期举行新闻发布会。
3.发布方式
(1)召开新闻发布会。由学会新闻发言人主持并进行发布,可视情况邀请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若发布内容设计特别重大的事项,可邀请学会相关领导出席新闻发布会。
(2)由新闻发言人接受记者采访、回答记者提问等方式进行发布。
(3)对社会影响特别重大的事件,上报上级新闻办发布。
七、新闻发布会所需经费,由单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