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喜报!湖南团队在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医学影像专业委员会(CISIM2023)全国学术年会上喜获佳绩 2023-12-13 普通外科专业委员会换届会议暨2023年湘雅二医院消化道肿瘤高研班成功举办 2023-12-13 肛肠科专业委员会换届选举暨2023年学术年会顺利举办 2023-12-13 耳鼻咽喉科专业委员会学术会议在宁乡召开 2023-12-13 精护理技术促疗效,重科研思维强内涵——中医特色护理技术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医特色护理技术科研设计和临床运用新进展培训班圆满结束 2023-12-13 推拿专委会成功举办“颈椎病经筋推拿诊疗技术”培训班 2023-12-13

通知公告

〔2023〕133号 2023年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申报情况公示

各市(州)中医药学会、中西医结合学会,部省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各高等医药院校、医药企业:2023年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申报工作已经结束。在规定时间内共收到申请94项,经形式审查81项符合要求。现将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1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学会反映,并提供联系方式和证明材料。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湘雅路30号省卫健委综合楼409邮  编:410028联系人:李 娇 0731-84822174  15387557378附件:2023年湖南省中医药科技奖形式审查通过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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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关于申报 2024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3-11-29 转发《关于申报2024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通知》 2023-10-25 〔2023〕86号关于举办医院感染管理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暨医院感染管理核心能力提高班的通知 2023-10-20

学术动态

〔2023〕147号-关于举办免疫病诊疗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及风湿与疼痛三联序贯疗法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理事单位、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学会学术计划安排,我会定于2023年12月下旬在长沙市举办免疫病诊疗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及风湿与疼痛三联序贯疗法培训班(项目编号:X232720036)。本次会议由湖南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主办,我会免疫病诊疗专业委员会、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2日~24日,22日报到,23日~24日学术会议。二、会议地点通程麓山大酒店1楼大厅(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枫林一路19号,电话:0731-85863888)。三、会议内容1.免疫病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2.风湿与疼痛三联序贯疗法培训班;四、参会对象各级医疗机构骨科、风湿科、疼痛科、康复科医师。五、收费标准免收会务费,食宿统一安排,住宿及交通费用回单位报销。六、其他事项1.需要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的参会人员须在湖南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平台(https://hnzyjxjy.top:4071/pdsci/)及小程序(见附件)注册并按要求全程扫码。2.参会学员需自行准备白大褂,一次性口罩。3.各县市卫健局及各级中医院于12月19日前报送参训人员名单,县市名单由县市卫健局统一收集报送。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孙湘云:18711166014        杨  届:15874141038何灿宇:13548708624        郭玉星:15074866920邮箱地址:31466070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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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46号 关于举办眼科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干眼症中西结合诊疗新进展学习班的通知 2023-12-12 〔2023〕137号 关于举办骨科、骨伤科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医骨伤科学传统诊疗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2023-12-06 〔2023〕108号 关于举办医学美容专业委员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中西医结合治疗在医学美容中的应用培训班的通知 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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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2023〕7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民政厅《湖南省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省科协《湖南省科协所属学会重大事项报告指引(试行)》及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分支机构行为,促进分支机构健康有序发展,经学会秘书处讨论,并报请会长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合法合规开展学术活动分支机构开展的学术活动是学会重大活动的组成部分,学会重大活动需作为重大事项向省民政厅、省科协有关部门报告。请各分支机构开展学术活动要坚持组织规范、财务合法、导向正确、效果优良、影响广泛的原则,并在活动前做好报告。报告材料如下:1.活动方案(含合办、承办、协办方名单);2.会议议程(含授课专家名单,知名专家特别标注);3.财务预算方案;4.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各分支机构要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如下规定:1.不得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严格履行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2.不得对活动主题、规格、出席人员等进行虚假宣传;3.不得强制要求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4.不得开展与收费挂钩的品牌推介、成果发布、论文发表等活动;5.不得以各种名目收取不合理的费用;6.未经授权,不得以省中医药和中西医结合学会的名义开展活动。二、按时按质完成换届选举分支机构按期换届是学会加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分支机构及挂靠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推动事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换届工作的重要性,通过此项工作实现新老交替,注入新的活力,保障可持续发展。请涉及换届的分支机构依照学会《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开展工作,抓紧推进换届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要求如下:1.换届工作由拟任主任委员负责筹备,拟定的换届工作方案经挂靠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2.原主任委员出现调离挂靠单位或退休等情况且不宜继任主任委员的,换届工作由挂靠单位负责筹备,拟定换届工作方案,加盖公章后报学会审核。三、依规依纪完成合并调整根据省纪委省监委驻委纪检监察组调研学会工作时提出的优化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的分支机构、提高学术质量等意见,学会制定了专业委员会换届合并(调整)方案,请涉及合并的专业委员会根据方案做好相关工作,由拟挂靠单位组织协商,于2023年10月31日前提交具体合并方案交学会审核。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启动合并工作,原则上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具体原则及要求如下:1.专科雷同且业务相近、连续两年考评结果不合格(或综合评分排名后十位)的分支机构将纳入待换届合并(调整)范畴;2.原则上小专业并入大专业,或以中华中医药学会已有分支机构名为首选;3.拟任主任委员需符合《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任职条件,并综合考量本人临床或学术影响力、所在单位资质和实力,以及曾任主任委员职务的分支机构运行状况;4.拟任主任委员原则上由拟挂靠单位推荐。
〔2023〕2号-关于专业委员会2023年待换届情况的通报 2023-02-01 〔2023〕66号-关于同意增补第二届血液病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2023-07-20 〔2023〕63号-关于同意调整第七届医学影像专业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2023-07-14

分支机构